编委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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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一章   总则
    第一条 《信息安全研究》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核准登记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、国家信息中心主办,由《信息安全研究》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学术性期刊。公开出版刊号为CN10-1345/TP。
    第二条 《信息安全研究》办刊宗旨:集中展示和报道国际、国内网络和信息安全研究领域研究成果及最新应用,传播信息安全相关理论、技术及策略,服务国家信息安全形势发展需要。 
    第三条 为保证《信息安全研究》的学术水平、特色和影响力,杂志社设立《信息安全研究》编辑委员会(简称编委会)。编委会是期刊的最高学术指导机构。
    第四条 编委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期刊管理的各项规定。
      
     

    第二章  编委会组成
    第五条    编委会设主任1人,秘书长1人,顾问若干人,委员若干人。编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,日常工作由秘书长承担。
    第六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3年,可连任。

    第三章   
     编委会工作职责
    第七条 编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。也可根据工作需要,临时召开部分编委会委员会议或其他学术研讨会议、工作交流会议。
    第八条 编委会主要任务和职责是:
    1.指导期刊的学术方向、发展规划的制定。
    2.对办刊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学术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    3.制订和修改编委会章程。

    第四章   
     编委会顾问
    第九条 为了加强杂志的权威性,特聘请国内外在信息安全领域德高望重的资深专家担任顾问,其主要职权是:
    1.对编委会工作方针与重大决策进行指导。
    2.指导编委会开展国内、国际学术交流活动。
    3.对编委会的各项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。
    4.享有本刊出版物的赠阅权。
    5.享有稿件发表的优先权。

    第五章   
     编委会委员
    第十条 凡承认本章程,符合编委会委员任职资格的专家,采用自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经杂志社聘请和本人同意后,即可成为编委会委员(以下简称编委),任期3年。编委可连聘。
    第十一条 编委任职资格
    1.正在从事本学科领域的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工作,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声望和影响。
    2.关注信息安全学科发展,关心和支持本刊工作,愿意履行编委义务。
    3.在职,具有高级技术职称。
    第十二条 编委的权利
    1.参加编委会会议和学术活动的权利。
    2.对编辑工作有建议权和学术指导权。
    3.可优先在本刊发表论文。
    4.享有本刊全年赠阅权。
    第十三条 编委的职责和义务
    1.指导期刊的编辑工作,为提高期刊的学术水平出谋划策。
    2.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引领作用,带头撰稿,组织、推荐学术水平高的稿件。
    3.承担编辑部委托的审稿任务,履行审稿把关责任。
    4.完成编辑部委托的撰稿、约稿及专题组稿计划。
    5.推荐审稿专家。
    6.积极参加编委会工作会议,积极参与或协助杂志社组织举办学术会议和课题研究活动。
    7.及时反映作者、读者意见和要求。
    第十四条 编委退会与解聘:
    1.编委有退会自由。
    2.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触犯刑律者,取消其编委资格。

    第六章   
     附则
    第十五条 本章程经编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    第十六条 本章程解释权在编委会。
  • 发布日期:2015-09-11 浏览: 6711